安徽财经大学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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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经大学 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 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安徽财经大学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办学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 962 号 (龙湖东校区) 安徽省蚌埠市宏业路 255 号 (龙湖西校区)

联合培养院校: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玉兰大道 7 号 (蜀山校区);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 509 号。


1. 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1.1 招生专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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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总计划其中:免文化课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其中: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其中:建档立卡考生专项备注公共课考试科目学费 (元 / 年・生)
物流管理100028与安徽财贸职业学院联合办学理 高等数学 + 英语4900
物流管理50014与安徽财贸职业学院联合办学文 大学语文 + 英语4900
会计学1200105与安徽财贸职业学院联合办学理 高等数学 + 英语5635
会计学80065与安徽财贸职业学院联合办学文 大学语文 + 英语563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00028与安徽财贸职业学院联合办学理 高等数学 + 英语5200
智能科学与技术100028与安徽财贸职业学院联合办学理 高等数学 + 英语5200
审计学30013与安徽审计职业学院联合办学理 高等数学 + 英语5635
审计学20011与安徽审计职业学院联合办学文 大学语文 + 英语5635
会计学30013与安徽审计职业学院联合办学理 高等数学 + 英语5635
会计学20011与安徽审计职业学院联合办学文 大学语文 + 英语5635
工程造价50024与安徽审计职业学院联合办学理 高等数学 + 英语4900
电子商务30013与安徽审计职业学院联合办学理 高等数学 + 英语5635
电子商务20011与安徽审计职业学院联合办学文 大学语文 + 英语563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002508与安徽审计职业学院联合办学理 高等数学 + 英语5200
总计850751568---

注:(1) 技能大赛鼓励政策面试考生录取名额不超过填报的联合培养点对应专业总计划的 10% (2) 所有专业学制均为 2 年;(3) 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文理兼招。

1.2 专业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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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名称专业招生范围
物流管理财经商贸大类、装备制造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会计学财经商贸大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与信息大类
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与信息大类、装备制造大类
审计学财经商贸大类
工程造价土木建筑大类、财经商贸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水利大类、交通运输大类
电子商务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注:专业大类分类标准参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 (2021 年) 执行。

2. 报名


2.1 报名条件


2.1.1

2026 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 (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 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 (专科) 毕业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的具有普通高职 (专科) 学历的退役士兵。所有考生须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得考生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范围的要求,不符合则不能报考。


2.1.2

申请我校各类鼓励政策考生还须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

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

(2) 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免试考生

高职 (专科) 期间获得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 (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原中国国际 “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符合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对应专业。

(3) 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面试考生

高职 (专科) 期间获得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 (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三等奖,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符合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对应专业。

注: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已经完赛且获奖的按照去年上级相关免试政策执行。


2.2 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

所有考生均须严格按照皖招考〔2026〕4 号文件规定的报名办法报名,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考生不得跨省重复报名参加专升本等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否则一切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专升本录取分一志愿、调剂志愿 2 个批次。

两个批次均分为 A 段和 B 段,每段均设置 1 个院校志愿和 1 个专业志愿。其中 A 段为专项计划志愿,含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B 段为非专项计划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兼报 A 段、B 段志愿。

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汇总公布各校各专业未完成计划,达到公共课合格分数线且未录取的考生可填报调剂志愿。

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了解 A、B 段报考要求,综合考虑招生专业相关报考条件、专业课考试时间等因素,避免填报无效志愿。


2.2.1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 (不含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 (专科) 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 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登录zsbbm.ahzsks.cn, 注册后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码。按照报名页面指引,完成信息填报、微信小程序采像、缴费等报名流程,报名时段为 2026 年 3 月 23 日 10:00 至 3 月 27 日 17:00。


2.2.2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 (专科) 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报名分三步:

(1)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访问安徽财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https://zsjy.aufe.edu.cn), 在专升本系统中完成用户注册并提交下述资格证明材料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 年 3 月 26 日 9:00, 过时无效)。材料清单如下:

①《安徽财经大学 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外省院校毕业退役士兵申请表》(附件 1) 签字盖章扫描件;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人像面和国徽面复印在同一页);

③入伍通知书;

④退役证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退役军人身份证明;

⑤立功受奖证书 (仅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提供);

⑥《安徽财经大学 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鼓励政策申请表》(附件 2) 签字盖章扫描件 (仅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提供);

⑦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 (加盖毕业学校学籍管理章的学信网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或加盖毕业学校学籍管理章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必须包含就读学校、专业、入学时间、复学时间、毕业时间等信息)。

注:在专科院校新生报到后即入伍的考生如学籍证明上不能显示保留学籍起止时间,另须上传加盖毕业学校学籍管理章的保留学籍证明。

(2) 我校将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以安徽财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https://zsjy.aufe.edu.cn) 专升本系统为准,审核期间考生本人须及时查询审核状态并修正审核不通过项目,未及时更正信息提交重新审核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资格审核通过的,由我校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名系统录入考生相关信息。

(3) 资格审核通过并由我校录入考生信息后,再由考生本人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到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定报名系统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审核及缴费等报名工作。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2.2.3

所有在安徽省院校完成高职 (专科) 学业的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按照皖招考〔2026〕4 号文件要求完成网络报名后,须访问安徽财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https://zsjy.aufe.edu.cn), 在专升本系统中完成用户注册并提交下述资格证明材料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26 日 9:00, 过时无效)。我校将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期间考生本人须及时查询审核状态并修正审核不通过项目,未及时更正信息提交重新审核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材料清单如下:

(1) 荣立三等功以上退役士兵考生

①《安徽财经大学 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鼓励政策申请表》(附件 2) 签字盖章扫描件;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人像面和国徽面复印在同一页);

③退役证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退役军人身份证明;

④立功受奖证书。

(2) 技能大赛获奖考生

①《安徽财经大学 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鼓励政策申请表》(附件 2) 签字盖章扫描件;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人像面和国徽面复印在同一页);

③技能大赛获奖证书或技能大赛获奖证明。


2.2.4

所有在安徽省院校完成高职 (专科) 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均须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名系统中 “退役士兵证明材料” 一栏,完整上传以下材料:

(1) 入伍通知书;

(2) 退役证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退役军人身份证明;

(3) 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 (加盖毕业学校学籍管理章的学信网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或加盖毕业学校学籍管理章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必须包含就读学校、专业、入学时间、复学时间、毕业时间等信息)。

注:在专科院校新生报到后即入伍的考生如学籍证明上不能显示保留学籍起止时间,另须上传加盖毕业学校学籍管理章的保留学籍证明。

以上材料缺少任何一项,则报名审核不予通过。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备相应资格,视为放弃享受鼓励政策,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2.3 资格审核


2.3.1

根据皖招考〔2026〕4 号文件规定,安徽省省属高职 (专科) 院校毕业考生报考资格由考生原毕业院校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我校将对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2.3.2

申请退役士兵鼓励政策和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资格通过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鼓励政策,仍可参加 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如因考生不能按期毕业、跨省重复录取等原因造成无法入学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4 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皖招考〔2026〕4 号文件要求执行,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他报名考试费用。


2.5 打印准考证

公共课考生准考证:请于公共课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网站 (zsbbm.ahzsks.cn) 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专业课考试准考证:请于专业课考试前一周登录安徽财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https://zsjy.aufe.edu.cn), 在专升本系统中自行打印专业课准考证。参加专业课笔试考生须持专业课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证件不齐或信息不一致者不予参加考试。


3. 考试


3.1 考试科目

根据皖招考〔2026〕4 号文件要求,招生考试实行 “2 门公共课 (各 150 分)+2 门专业课 (各 150 分)” 的考试方式,其中公共课实行统考,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所有报名参加 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均编排考场,专业课考试由我校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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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专业课 1专业课 2
物流管理管理学物流管理概论
会计学管理学基础会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专业基础程序设计
智能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基础程序设计
审计学管理学基础会计
工程造价工程项目管理工程计量与计价
电子商务管理学电子商务概论

注:专业课考试大纲、专业课参考书目见安徽财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已发布的《关于公布安徽财经大学 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相关信息的通知》。

申请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免文化课考试,须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内容主要有综合素质 (自我认知、专业认知、语言表达等)、个人高职 (专科) 阶段表现和入伍期间表现、对报考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 (参考专业课考试科目内容) 掌握情况等。

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面试的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免文化课考试,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有综合素质 (自我认知、专业认知、语言表达等)、技能大赛获奖项目情况 (大赛获奖级别和项目内容、参与情况)、对报考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 (参考专业课考试科目内容) 掌握情况等。

3.2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 (兼报 A、B 段志愿的,公共课考试地点设在 A 段报考院校所在市),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市为单位随机编排考场和座位。考点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按皖招考〔2026〕4 号文件要求,符合文化课免试条件且填报 B 段非专项计划志愿的退役士兵须参加公共课和专业课的科目考试。

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安徽财经大学龙湖东校区 (蚌埠市曹山路 962 号), 具体考场见专业课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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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4 月 18 日上午 09:00—11:00
英语4 月 18 日下午 14:00—15:30
专业课 14 月 19 日上午 08:30—10:00
专业课 24 月 19 日上午 10:20—11:50

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面试、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拟安排在 4 月中上旬进行。具体安排请见安徽财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https://zsjy.aufe.edu.cn) 通知。

3.3 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按皖招考〔2026〕4 号文件执行。

专业课:考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在安徽财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https://zsjy.aufe.edu.cn) 查询专业课考试成绩。考生对专业课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我校成绩公布后 3 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专升本系统成绩复核功能进行复核。经复核有误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变更成绩并通知考生本人,复核无误的不另行通知。专业课成绩复核只限于试卷有无漏改、漏统、错统。

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面试、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在面试考查结束后一周内发布。


4. 录取


4.1 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5〕131 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 号) 和皖招考〔2026〕4 号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一志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 A 段录取,再进行 B 段录取。已被任何院校 A 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我校 B 段录取资格。


4.2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免试考生:资格审查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可享受免试资格。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以不占用已公布招生计划方式直接录取。


4.2.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面试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后,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择优录取,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按照考生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级别和等次 (国家级奖项优先) 进行排序,仍相同时,按照所有面试评委评分总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技能大赛鼓励政策面试考生录取名额不超过填报的联合培养点对应专业总计划的 10% (文理兼招的专业以理科和文科计划数之和的 10% 计,按先理科再文科的先后顺序,以 1 人为单位循环,从考生报考的专业计划中录取)。未通过面试者仍可参加 2026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4.2.3 一志愿 A 段 (专项类计划)

(1) 报考 A 段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考核成绩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按照所有面试评委评分总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 报考 A 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A 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课单科考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排序方式: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


4.2.4 一志愿 B 段 (非专项类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课单科考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排序方式: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


4.3 计划调整原则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顺序依次为: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A-B 段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校内各类计划调剂均在同一联合培养点内进行。校内调整的计划数,均按调入后的计划类别的录取细则录取。


4.3.1 A 段计划调整

(1) 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 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如有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专项,调入顺序为: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按调入后专项的录取细则完成线上合格生源录取。文理兼招专业优先满足理科计划,原无招生计划专项调整阶段不追加计划。

(2) A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 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同一联合培养点内 A 段其他合格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进行录取,计划分配原则:按各专业 A 段未录取合格生源数占 A 段未录取合格生源总数比例取整分配 (计算结果小数部分舍去), 如仍有未分配的计划,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 (比例相同时调入 A 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 然后按照 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规则进行调整。


4.3.2 B 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 段各专业如有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同一联合培养点内 B 段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计划分配原则:按 B 段各专业未录取合格生源数占 B 段未录取合格生源总数比例计算取整分配 (计算结果小数部分舍去), 如仍有未分配的计划,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 (比例相同时调入 B 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文理兼招的专业分开统计分配。


4.3.3 A-B 段间计划调整

A 段、B 段分别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若 A、B 段之间生源、剩余计划不平衡,则在同一联合培养点内进行 A-B 段间计划调整。当未完成计划从 A 段调整到 B 段时,按 B 段各专业未录取合格生源数占 B 段未录取合格生源总数比例计算取整分配 (计算结果小数部分舍去), 如仍有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 (比例相同时调入 B 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 文理兼招专业分开统计;当未完成计划从 B 段调整到 A 段时,按 A 段各专业未录取合格生源数占 A 段未录取合格生源总数比例计算取整分配 (计算结果小数部分舍去), 如仍有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 (比例相同时调入 A 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 文理兼招专业按一个专业统计,再按 A 段专业内计划调整规则调整到各专项计划中。


4.3.4 外校生源调剂 (调剂志愿)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1) 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 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b. 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c. 考生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名称一致、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跨类别调剂;d. 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2) 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 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b. 考生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名称一致、类别一致、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一致,不接受跨专业、跨类别调剂;c. 公共课达到省控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d. 原报考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单科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

(3) 调剂志愿录取原则

①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

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综合考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数 (同一联合培养院校) 择优录取。

②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建档立卡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

根据考生申请调剂的专项计划类别,对考生公共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缺额计划数 (同一联合培养院校) 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顺序为: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

③申请调剂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

按照考生公共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非专项类缺额计划数 (同一联合培养院校) 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顺序为: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

根据第一轮调剂录取后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招生计划调整及调剂录取未尽事宜,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


4.4 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名单在安徽财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https://zsjy.aufe.edu.cn) 发布,请及时关注并自行登录查询。


5. 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专科毕业证书、各类鼓励政策及专项资格证明等材料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的联合培养院校报到入学,在联合培养院校就读。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各类鼓励政策和专项计划考生,不再享受相应政策。


6. 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学生须在录取的联合培养院校完成学业,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转学转专业。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 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 “在本校 ××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安徽省发改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上级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


8. 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 “奖、助、贷、勤、补、免” 多元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个人提交申请,经班级民主评议,校院两级审批申请各类资助项目。


9. 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10. 其他须知

10.1 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10.2 我校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0.3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 号) 要求,我校及其教职工 (含与学校有劳动关系的临时工作人员) 严禁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考前辅导。严禁参加专升本招生考试的本科高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学、宣讲、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提供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校内场所。严禁高校人员参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学等任何形式的活动。

10.4 安徽财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https://zsjy.aufe.edu.cn) 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本校将依法追究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2-3170202。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 举报邮箱:jiancha@ahedu.gov.cn。


11.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2-3177676 0552-3176767

学校网址:https://www.aufe.edu.cn

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jy.aufe.edu.cn

本章程由安徽财经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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