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医科大学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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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安徽医科大学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地址:

梅山路校区: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81号

翡翠路校区: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翡翠路15号

东校区: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唐河路(原玉皇山路)

联合培养院校: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地址: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北路1588号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学院路9号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皋城中路406号

1.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1.1招生专业计划(表1)

表1安徽医科大学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

2022年安徽医科大学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1)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招生计划包含

在以上招生计划内。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考生报考专业总计划的10%。

(2)所有专业学制均为2年。

1.2招生专业范围(表2)

表2安徽医科大学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专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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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

2.1报名条件

2.1.1 2022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具备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所有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得考生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要求,毕业专业非以上专业(类)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

2.1.2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招办〔2014〕2号)有关政策,获得我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且高职阶段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要求。

2.2报名办法

2.2.1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考生均须严格按照《安徽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2022〕1号)的要求在2022年3月18日10:00至3月22日16:00报名,并通过微信小程序随时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在3月24日17:00前完成缴费。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2.2.2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须将下述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省外就读退役士兵+考生姓名+2022专升本报名材料(PDF格式文件)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ahmuzsb ahmu.edu.cn(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12: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提交材料后请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联系电话:0551-65167746)。我校将于3月21日17:00前告知资格审核结果。

(1)材料清单:a.承诺书(附件1);b.身份证正反面;c.毕业证书(或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红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d.退役证。

(2)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请按“2.2.1”所述的报名流程完成报名并及时联系我校进行审核(联系电话:0551-65167746)。注意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以免耽误。

2.2.3所有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须将下述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考生类别+考生姓名+2022专升本报名材料(PDF格式文件)(例:申请xxx专业鼓励政策考生张**2022专升本报名材料.pdf)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ahmuzsb ahmu.edu.cn(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2日16: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提交材料后请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联系电话:0551-65167746)。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a.承诺书(附件1);b.申请表(附件2);c.身份证正反面;d.退役证;e.立功受奖证书。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a.承诺书(附件1);b.申请表(附件2);c.身份证正反面;d.获奖证书;f:高职阶段成绩单。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备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2.3资格审核

2.3.1根据皖招考〔2022〕1号文件规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毕业院校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我校将对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2.3.2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资格通过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鼓励政策,可参加2022年4月9日-10日举行的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

如考生不能按期毕业、重复录取等原因造成无法入学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4.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皖招考〔2022〕1号文件要求执行,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他报名考试费用。

2.5打印准考证

公共课考试准考证按照省考试院统一要求自行打印,具体时间和办法请关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及报名微信小程序。

专业课考试准考证:4月1日起,考生可登录安徽医科大学招生网“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专业课考试准考证打印系统”自行打印《安徽医科大学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专业课考试准考证》。

3.考试

3.1考试科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文件要求,招生考试实行“2门公共课(各150分)+2门专业课(各150分)”的测试方式,其中公共课实行统考,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公共课科目考试。

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表3):

表3 2022年安徽医科大学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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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自行组织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专业课考试。各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大纲详见我校招生网(链接:https://zs.ahmu.edu.cn/2022/0222/c7123a116034/page.htm)。

参加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录取:

在安徽省应征入伍的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役期间未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填报我校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我校将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面试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直接录取(面试方案另行公布,面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4月10日后>和地点另行通知)。

技能大赛免试考生的录取:

3月23-24日我校将依据教育厅下发的获奖名单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3月25日我校将通知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来我校面试,面试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直接录取(面试方案另行公

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不通过的考生仍可参加所填报计划类别对应的考试(或面试)。

3.2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统考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考点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安徽医科大学梅山路校区,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表4安徽医科大学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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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按皖招考〔2022〕1号文件执行。

专业课:专业课成绩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考生如对自己的专业课科目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在规定时间内按通知(另发)要求向我校招生办提出查分申请。专业课成绩复核工作在我校纪委办公室监督下进行。成绩复核范围为非选择题部分的错统、漏统、漏改。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职业适应性面试结果和专业课成绩同步公布。

4.录取

4.1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和皖招考〔2022〕1号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4.2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4.2.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面试同分考生按高职(专科)阶段所有课程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4.2.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面试,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面试同分考生按高职(专科)阶段所有课程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4.2.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课合格分数线(专业课合格分数线按专业招生计划数<去除免试录取数>与每门专业课科目合格生源数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每门专业课考试科目合格分数线,专业课考试合格分数线每门不低于5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英语、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4.2.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4.3计划调整原则

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计划调整规则为:按各专业(各类型计划)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缺额计划按比例分别分配至各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计划类型)。

4.3.1专业内计划调整

专业计划包含:普通计划、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若专业某一类型计划有计划剩余,则优先按计划调整规则在专业内(不跨联合培养点)其余合格生源充足的计划类型之间调整,调整后仍有计划剩余的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

4.3.2专业间计划调整

若某专业经专业内计划调整仍有计划剩余的,在同一联合培养单位内,将该专业的缺额招生计划按计划调整规则调整至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专业进行录取。经“培养单位内计划调整”后,仍有剩余缺额的招生计划用于进行“培养单位间计划调整”,即缺额招生计划剩余部分按计划调整规则调整至我校其他联合培养单位的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

4.3.3外校生源调剂

若经专业内计划调整及专业间计划调整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填报免试退役士兵计划调剂志愿的考生除外);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d.专业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相应专业课考试科目合格分数线。

调剂录取原则:我校将依据符合调剂条件考生的公共课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单科顺序为: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接收调剂办法:我校对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组织面试。面试合格考生根据其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缺额计划数择优录取,面试同分考生按高职(专科)阶段所有课程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4.4.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网(网址:zs.ahmu.edu.cn)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5.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新生报到指南》(随录取通知书寄发)中要求的材料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6.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等文件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8.资助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学校构建了包含“奖、贷、助、勤、补、减、免、偿”多元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提交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学校审批等方式申请各类资助项目,同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9.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10.其他须知

10.1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10.2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0.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号)要求,我校及其教职工(含与学校有劳动关系的临时工作人员)严禁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考前辅导。严禁参加专升本本科高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学、宣讲、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提供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校内场所。严禁高校人员参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学等任何形式的活动。

10.4安徽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zs.ahmu.edu.cn)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学校及工作人员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1-65167727;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 ahedu.gov.cn。

11.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5167746

学校网址:www.ahmu.edu.cn

学校招生网址:zs.ahmu.edu.cn

本章程由安徽医科大学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文件不同或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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