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庆师范大学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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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安庆师范大学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地址:安庆市菱湖南路128号(菱湖校区);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龙山校区)

联合培养院校:

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安徽省桐城市经开区学苑路199号

1.招生专业及专业招生要求

1.1招生专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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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招生计划包含在以上招生计划内。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考生报考专业总计划的5%;

2.所有专业学制均为2年;

3.根据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皖价行费〔2000〕25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大学类高校专业学费标准按相应科类(文科类4900元/生·学年,理科类5200元/生·学年,医学类5500元/生·学年,艺术类8000元/生·学年)标准执行。各公办普通高校可自主决定将优势专业执行学费标准上浮政策,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10%。其中,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小学教育专业是我校优势专业,学费标准上浮10%;

4.住宿费标准:根据教计〔2006〕15号文件规定,不超过4人间(含4人),1000元/生·学年;6人间以下(含6人),800元/生·学年。

1.2招生专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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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专业大类分类标准按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15年)执行。

2.报名

2.1报名条件:

2.1.1 2022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具备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所有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得考生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要求,毕业专业非以上专业(类)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

2.1.2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届毕业生;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要求;技能大赛所获奖项须为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证书公章为: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

2.2报名办法:

2.2.1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考生均须严格按照《安徽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2022〕1号)的要求在2022年3月18日10:00至3月22日16:00报名,并通过微信小程序随时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在3月24日17:00前完成缴费。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2.2.2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须将下列材料扫描成PDF格式,于2022年3月21日9:30-22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发送至邮箱zsb aqnu.edu.cn。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人像面和国徽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2)毕业证书(或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红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

(3)退出现役证。

资格审核通过的此类考生我校会及时电话通知。接到通知后,考生即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审核及缴费。

2.2.3所有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于2022年3月28日9:00-17:00(过时无效)登录“安庆师范大学2022年专升本网上报名系统”(http://210.45.169.106/zsbbm/),勾选对应选项并按要求上传下列证明材料。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a.承诺书;b.身份证正反面;c.退役证;d.立功受奖证书。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a.承诺书;b.身份证正反面;c.获奖证书;d.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加盖毕业院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提交材料后请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联系电话:0556-5300067)。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备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2.3资格审核

2.3.1根据皖招考〔2022〕1号文件规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毕业院校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我校将对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2.3.2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资格通过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鼓励政策,可参加2022年4月9日-10日举行的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

如考生不能按期毕业、重复录取等原因造成无法入学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4.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皖招考〔2022〕1号文件要求执行,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他报名考试费用。

2.5打印准考证:

公共课考试准考证按照省考试院统一要求自行打印,具体时间和办法请关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及报名微信小程序。

专业课考试准考证:考生于2022年4月7-10日登录我校“2022年专升本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安庆师范大学2022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准考证”。

3.考试

3.1考试科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文件要求,招生考试实行“2门公共课(各150分)+2门专业课(各150分)”的测试方式,其中公共课实行统考,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公共课科目考试。

专业课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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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考试大纲、参考书目另行发布(https://zsw.aqnu.edu.cn/)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面试。面试时间:4月11日。面试方案另行通知

(https://zsw.aqnu.edu.cn/)。

获得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免笔试,于2022年4月2日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面试,面试方案另行通知(https://zsw.aqnu.edu.cn/)。面试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专业课和公共课考试。

3.2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统考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考点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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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按皖招考〔2022〕1号文件执行。

专业课:考生可于4月15日左右登录我校2022年专升本网上报名系统(http://210.45.169.106/zsbbm/)查询(含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综合考查面试成绩)。

获得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普通应届毕业生的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适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https://zsw.aqnu.edu.cn/)。

4.录取

4.1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和皖招考〔2022〕1号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4.2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4.2.2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5%。若出现考生面试成绩同分且人数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5%,结合考生技能大赛获奖等级、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加盖毕业院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2.3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面试,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考生面试成绩同分,同时录取超出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时,结合考生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加盖毕业院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服役期间表现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2.4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专业课总成绩(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总成绩同分,则按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公共课科目1(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公共课科目2(英语)顺序依次比较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2.5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4.3计划调整原则

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专业内计划调整

如某项计划未完成,则将该剩余计划调整至本专业其他合格生源充足的计划类别。调整原则依据其他计划类别合格生源占比,由学校统筹安排。

4.3.2专业间计划调整

如专业未能完成计划,则将该剩余计划调整至其他专业。调整原则依据各专业合格生源数占比,由学校统筹安排。4.3.3外校生源调剂若校内专业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填报免试退役士兵计划调剂志愿的考生除外);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d.原报考专业与报考的调剂专业相同且专业课考试科目相同。

调剂录取原则: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公共课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公共课科目1、公共课科目2顺序依次比较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调剂另行参加由我校组织的面试。根据调剂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调剂办法及面试方案另行通知。

4.4.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可于2022年5月9-10日登录我校2022年专升本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拟录取情况。

5.报到注册

新生按入学须知要求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6.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学生入学前,收费标准若有上级文件调整规定,学校将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8.资助政策

学校实行国家统一“奖助贷勤补减免”政策,办理流程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9.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10.其他须知

10.1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10.2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0.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号)要求,我校及其教职工(含与学校有劳动关系的临时工作人员)严禁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考前辅导。严禁参加专升本本科高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学、宣讲、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提供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校内场所。严禁高校人员参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学等任何形式的活动。

10.4安庆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w.aqnu.edu.cn)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学校及工作人员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6-5300053;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 ahedu.gov.cn。

1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6-5300117;5300068

咨询热线:0556-5300117;5300068

网址:https://zsw.aqnu.edu.cn

本章程由安庆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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