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合肥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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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全称:合肥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 99 号、158 号

  学校网址:www.hfuu.edu.cn

  一、办学情况

  合肥学院是一所在“改革中诞生,开放中成长,创新中发展”的地方本科院 校,其前身是创办于 1980 年的合肥联合大学。创始校长杨承宗是伊莱娜Ь约里奥 -居里夫人的博士生,中国放射化学奠基人。建校伊始,就提出“适当收费、不 包分配、按社会需求设置专业、后勤社会化”的办学模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主流媒体进行了报道,学校被誉为中国高等教育改 革的“小岗村”。

  2002 年 3 月,经教育部批准,原合肥联合大学和合肥教育学院、 合肥师范学校合并组建合肥学院。 合肥学院成立之初,就率先提出“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的办学定位, 借鉴德国应用科学大学办学经验,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关键要素,进行系统改革 和实践,构建起具有鲜明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为区域发展培养了大批高 素质应用型人才。

  2009 年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2014 年获得国家教学成果 一等奖,填补了安徽省属高校该项空白,校党委书记蔡敬民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等 中央领导人的亲切接见。2015 年获第四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特别奖。2016 年联 合德国大陆集团、德国应用科学大学设计“双元制”高等教育专业,探索产教融 合新模式。2018 年再次斩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 1 项、二等奖 1 项。2018 年获 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2015 年 10 月 30 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德国总理默克尔共同视察学校。 李克强指出:“合肥学院 30 年来的发展壮大是中德务实合作的成功典范”,用“三 十而立、卓有成效、根深叶茂”概括了中德合作共建合肥学院三十年的成果,寄 予再创“中德合作未来更辉煌的 30 年”的期望。德国总理默克尔称赞合肥学院 是“中德近 30 年合作的光辉典范”。两国总理共同决定在合肥学院设立中德教育 合作示范基地及基金。教育部、安徽省共同制定《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和合作 基金建设方案》报国务院,确定“一个示范校、六个平台”建设目标。安徽省、 合肥市将“支持合肥学院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建设”列入省市“十三五”发展 规划、安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省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目前建设顺利 推进。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约 16100 多人,现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名,副高以上职称 424 人(其中正高 130 人),博士学位 260 人。常年在校外 籍教师 20 多人,4 人获得中国政府“友谊奖”,11 人获得“黄山友谊奖”。

  学校占地面积 1391 亩,建筑面积 54.71 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 3.19 亿元。有 14 个教学系和 4 个教学单位。57 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特色专业 5 个、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 4 个、国家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1 个、 教育部批准的对外合作办学专业 3 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3 个。 目前,学校是“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 养项目”—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63 所试点学校之一,首批承担“卓越工程 师教育培养计划”61 所学校之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应用型本科高校专 门委员会副主席单位,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主席单位,安徽省应用型 本科高校联盟常任主席单位,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中国政府 奖学金留学生委托培养学校,全国第三批创新创业 50 强高校,全国 100 所“十 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单位之一,国家新工科教育与研究成员单位,中德经济 顾问委员会成员单位,全球中小企业联盟战略合作伙伴。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2019 年计划招收普通专升本 100 人,具体招生计划 如下:

2019年合肥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

  三、报名

  1、报名条件: 2019 年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 (专科)层次毕业生;或符合安徽省专升本报名资格且符合教学厅〔2015〕3 号 文件中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 2、信息采集及报名办法: 考生须在毕业学校进行基本信息采集,基本信息采集时段为 2019 年 4 月 16 日至 4 月 19 日,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 2019 年普通高校专 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为准。 报考我校的考生本人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我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确认 工作,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缴费、领取准考证。

  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由毕业院校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考生本人手写注明报 考学校和专业)

  ③合肥学院 2019 年“专升本”考试报名确认表(附表 1) 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还需确认专业技能项目。 考生资格审查、报名及缴费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23 日 8:30-16:30。考生 本人凭身份证及报名确认表领取准考证时间为 5 月 10 日 8:30-16:30。 考生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缴费、领取准考证地点:合肥学院行政楼一楼 大学生事务中心(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 99 号)。 报名考试费按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 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 号)文件核准的 120 元/生标准执收。银联 卡刷卡缴费,不收现金。 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于 4 月 19 日持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证 原件、报名信息表、报名确认表、毕业学校出具盖章的在校学籍表和所学全部课 程的成绩单等其他相关材料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到合肥学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 302 室)报名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录取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 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 号)和 《安徽省 2019 年 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函〔2019〕51 号)执行。

  四、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 学前教育专业考试科目: 1)学前教育学和学前心理学(150 分)(笔试); 2)专业技能(100 分)(钢琴自弹自唱(面试)、儿童画创作(笔试)任选 一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考试科目: 1)高等数学(150 分); 2)C 语言程序设计(150 分)。

  各科考试大纲详见《合肥学院 2019 年“专升本”专业考试大纲》(见附件 2)。

  2、考试时间

2019年合肥学院专升本招生

  3、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学院(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 158 号)。 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五、招生录取

  1、录取原则

  1)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8 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发〔2018〕48 号)、《安徽省 2019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 办法》(皖招考函〔2019〕51 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 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 号)的文件精神,德 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2)所有专业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 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2、录取细则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在《高等数学》单科成绩必须达到 90 分(含 90 分)和《C 语言》单科成绩必须达到 90 分(含 90 分)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 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时,按 考生《高等数学》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学前教育专业:在《学前教育学和学前心理学》单科成绩必须达到 90 分(含 90 分)和《专业技能》单科成绩必须达到 60 分(含 60 分)的基础上, 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的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时,按考生《学前教育学和学前心理学》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在学校招委会领导下,由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 系、部门,按照录取原则、细则和规定程序,按时完成录取工作。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fuu.edu.cn/zs/)上公示一周, 无异议后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对于放弃拟录取资格的,我校可在其余参加考试的合格考生中根据录取原则 依序递补录取。递补录取名单将公示后随其他考生一同上报省考试院。 拟录取考生名单报送截止日期为 5 月 31 日。

  3、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在我校规定的时 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 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 学资格无效。

  4、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及《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 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退回原毕业学校,同时要调查清楚责任,依法予以处 理。

  六、有关鼓励政策 

      2019 年,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不再实行鼓励政策。

  参照执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8 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皖教秘 发〔2018〕48 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 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 号)文件规定,获得安徽省职业院 校技能大赛“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技能”奖项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学 前教育专业教育技能”奖项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 相应专业,须于 4 月 23 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我校现场报名取得报名资格。

  1、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合肥学院 2019 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免试申请表》 (附件 3)

  2、获奖证书原件和经毕业学校审核盖章的复印件(无获奖证书原件,不得 报考)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由毕业学校出具红章的学籍成绩单(毕业学校成绩系统打印格式)

  5、由毕业院校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含有考生号的考生报名信息表 经学校复审通过后取得面试资格(取得面试资格名单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 行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学校不再另行通知),于 4 月 26 日参加我校组织的面 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拟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 10%, 未获得拟录取资格者仍可参加我校 5 月 11 日的考试。具体面试方案将在学校招 生信息网另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 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七、证书颁发

  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 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 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 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 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八、学费标准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按照安 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 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九、其他须知

  (一)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对在招生考 试中违规违纪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等有 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皖教秘高〔2014〕06 号文件精神,学校及教职工 不举办、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专升本辅导班。不为社会中介或培训机构开办辅导活 动提供场所。社会上所有形式的专升本辅导班均与我校无关。

  (三)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将通过合肥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广大考生 要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考 生本人负责。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158118(招生办)

  联系传真:0551-62159118

  联系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 99 号

  联系信箱:zsb@hfuu.edu.cn

  本章程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 (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 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8 年普通 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发〔2018〕48 号)和《安徽省 2019 年普通高校专 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函〔2019〕51 号)为准。

  本章程由合肥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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